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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内第三次下调
住房贷款降息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条好消息。近期
,各地争相为公积金贷款“松绑”。从昨天起,鞍山市
住房公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转发《中国人民
银行沈阳分行关于转发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
幅度等问题的通知》(鞍银发[2008]118号)文件精神,
将公积金贷款利率再次下调0.27个百分点,
按照下调利率计算,由现行标准5年以下(含5年)个
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.32%下调至4.05%,下调0.27个百
分点。由现行标准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.86%
下调至4.59%,下调0.27个百分点。这是公积金贷款利率
年内第三次下调。
按照规定,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、期限在一年(含一年)
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仍执行原利率,不分段计息;
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09年1月1日(含)
起,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对于不同还款方
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
月还款额。
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刘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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